台北提高非自用住宅房屋税 12000多人受影响
台灣媒體報导,台北市副市长张金鹗今(1)日下战书颁布發表,市政集會上午經由過程了《台北市衡宇税征收自治条例》批改案,若台北市议會审议通事後,将来持有非自住衡宇2户如下,每户合用衡宇征收率為2.4%;3户以上(含3户),每户税率為3.6%。估计台北祛痘方法推薦,市将有12000多人、約2%的公眾會遭到影响;此外,台北市税捐到处长黄素津也花蓮外送茶,暗示,通事後来岁将替北市增长10.19亿元新台币的衡宇税税收。台灣“財務部”6月尾颁布“住家用衡宇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认定尺度”,划定自住户至多3户,其它属非自住衡宇;台北市當局也针對衡宇税率举行修法,按照上午經由過程的批改案,张金鹗暗示,除自住台北市花店, 户仍课征1.2%的衡宇税稳定外,将来非自住衡宇持有户数拟订不同税率将從2.4%起跳课税。
张金鹗暗示,此批改案仍须送市议會审议,通事後會回溯自本年7月當鋪網,1日起施行,来岁5月征收衡宇税時就會纳入。黄素津接着指出去疣,,若市议會审议經由過程,预估来岁将替北市增长10.19亿元的衡宇税税收。
按照税捐处统计,台北市持有1到2户“非自住衡宇”者有9775人,比例占1.54%,将来每户税率调解為2.4%;持有3户以上非自住衡宇有2895人,比例約0.46%,每户税率為3.6%。
至于政府構造持有的住用衡宇,一概课征1.5%,不合用不同税率;而私家病院、诊所及自由职業事件所利用的非住家非業務用衡宇,征收率则從2%提高為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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